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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;于2025-02-17 11:30:34发布

关于公开征求宁化县城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方案意见的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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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征求宁化县城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

方案意见的公告

 

为规范城镇管道燃气配送环节定价行为,提高定价的科学性、合理性和透明度,促进城镇管道燃气行业健康发展,依据《福建省政府定价目录》、《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》(发改价格〔2017〕1171号),《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》(闽价商〔2017〕242号)等规定,我局拟定了宁化县城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方案(征求意见稿),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。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和建议,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县发改局价格管理股。

 

电子邮箱:nhxfgjjgglg@163.com

 

联系电话:0598-6850586 联系人:小张

 

征集时间:2025年2月17日至2月24日

 

附件:宁化县城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方案(征求意见稿)

 

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

2025年2月17日

 

 

附件

 

宁化县城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方案

(征求意见稿)

 

根据《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》(发改价格〔2017〕1171号)《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》(闽价商〔2017〕242号)有关规定,经成本监审,现制定宁化县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标准如下:

 

一、定价依据和理由

 

1.《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》(发改价格〔2017〕1171号)《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》(闽价商〔2017〕242号)规定:

 

城镇配气价格=准许总收入/年度配送气量;

 

准许总收入=准许成本+准许收益+税费。

 

2.配气成本监审情况

 

准许成本包括折旧及摊销费、运行维护费,由有权限的价格主管部门通过成本监审核定。通过选取福建省武夷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福建长安燃气有限公司2020年-2023年成本审核数据作为本次测算配气价格依据。经审核,福建长安燃气有限公司配气价格定价单位成本为0.74元/立方米。

 

3.城镇配气价格按照“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”的原则制定。根据福建省长安燃气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结论,测算该公司平均城镇配气成本(准许成本)349万元,核定年度配送气量474.5万立方米(年实际配送气量298.1万立方米),单位配气定价成本为0.74 元/立方米。该企业固定资产净值1217.5万元,无形资产净值507.8万元,运营成本44.4万元(按运行维护费的20%核定),准许收益按有效资产的7%核定,准许收益为1651.8万元。税金及附加为51.9万元(税率9.90%)。经测算,准许年度总收入为566.1万元,配气价格为1.19元/立方米。

 

二、配气价格定价方案

 

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》(中发[2015]28号)明确提出按照“管住中间,放开两头”总体思路,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。城镇燃气是重要的公用事业,燃气管网属于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,配气价格是城镇燃气管网配送环节的价格,由政府严格监管,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向用户提供燃气配送服务,通过配气价格弥补成本并获得不高于有效资产7%的收益,拟制定宁化县城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1.19元/立方米。

 

配气价格原则上每三年校核调整一次,如投资、运输气量、配送气量、成本等发生重大变化,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校核调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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